[摘要] 为切实减轻城乡困难居民和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近日,我市出台《齐齐哈尔市城乡困难居民和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险实施方案(试行)》(齐政办规[2016]12号),并已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为切实减轻城乡困难居民和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近日,我市出台《齐齐哈尔市城乡困难居民和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险实施方案(试行)》(齐政办规[2016]12号),并已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方案的受益范围覆盖市本级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和九县(市)及梅里斯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人员。今后,此类人员将不须再为治病担忧,其住院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按照城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其自付的合规费用全部进行核销,实行兜底政策。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将因此得到有效解决,真正实现医疗费用零负担,从而进一步助力城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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