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管公积金中心此次发布新规中,加大了贷款支持力度。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
据悉,资金中心将根据职工申请,核实其缴存贷款情况后,对在资金中心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住建部统一制式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提醒信用卡2年6次不予贷款
需注意的是,如果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贷款高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高额度基础上下调20%。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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